大家好,今天和各位談談薛兆豐老師“北大經濟學課”專欄裡的一篇文章心得。今天要分享一個離經叛道的觀點-我們應該讚美發國難財的人。

一、乘人之危有別於攔路搶劫

薛兆豐老師先舉了2個例子,你想想有什麼區別:

1、有一天你在回家路上,經過一條暗巷。這時候,一位壞人持刀指向你問到:要錢還是要命?你回答:當然要命。壞人說:給我1萬元,就放過你。你說:我身上沒有1萬元,但是我家在附近,你跟我回家拿錢吧。壞人說:好,我跟你回家拿錢。結果,你走到人多的地方就趁勢逃走了。這時候,壞人追上來說:你違約了。如果你是法官,你怎麼判 ?

2、你走在沙漠中,快渴死了。這時候,有個人出來說:我有1瓶水,賣你1萬元,你要不要?你說:好,但是我現在身上沒有這麼多錢,等我回家再付錢。那個人答應了你的請求,你喝了水保住性命。結果,你回到家後,覺得這1瓶水1萬元太貴了,這不是乘人之危嗎?這個人把你告上法庭,如果你是法官,你怎麼判?

你能分辨“攔路搶劫”和“乘人之危”的區別嗎?這兩個案子的根本區別在於:“攔路搶劫”面臨要錢還是要命的2種選擇,是由壞人製造出來的;“乘人之危”面臨要失去生命還是要付出1萬元買水的2種選擇,不是由提供水的人製造出來的。提供水的人,只是給非常需要水的人,多了1種選擇而已。所以,“攔路搶劫”和“乘人之危”在本質上是有區別的。這個道理很簡單,但是在現實生活中,大家卻又很難看透。

大家都批評發國難財的行為。但是,你先想想國難是發財那個人製造出來的嗎?如果不是,那麼,發國難財的人,其實可能只是給了別人多一個選擇而已,他實質上是在幫助別人。當然,發國難財的人可能是利用了別人,或是說他乘人之危。但是,這種利用可能對於對方來說,是好的協助。

事實上,醫生不就是利用了病人的生病,給予適當的診療,然後收取醫療費;老師不就是利用了學生的無知,傳授相關的知識,收取適當的學費。但是,這個道理並不是這麼容易被理解。

二、阻止別人發國難財,只會讓遭受災害的人處境更糟

多年前,美國發生卡崔娜颶風的重大災難,造成密西西比河附近大規模斷電。電視台播出這個斷電消息後,有個小子就想說他可以趁機賺錢點。他用所有存款買了19台發電機,並且租了1台大卡車,從肯塔基開了1,000多公里路到密西西比。

他用2倍的價錢銷售這19台發電機。當時許多居民都迫切需要發電機,但是,警察認為他違反了當地的反價格欺詐條例;也就是說,警察認為他在賺取暴利。因此,這小子被關進拘留所4天,並且扣押了這19台發電機。

美國廣播公司的“20/20”實事評論節目,就專門報導了這個事件。簡單提一下為什麼叫“20/20”,視力測驗表最清楚的就是2.0,意指著要把事情看清楚的意思。節目主持人約翰·史托塞爾(John Stossel)提出一個問題:到底是這位想發財的小子幫助了居民,還是扣押發電機的警察幫助了居民?到底是誰對居民造成了傷害?當主持人在現場採訪居民時,居民一致的需求是:“給我發電機、給我電、給我食物。”

從道德良知面出發,我們想當然地認為發國難財不對。但是,如果不能發財,你又有什麼辦法,能讓人拿出錢買發電機,還移動1,000多公里,送到有人需要的地方呢?價格的作用,在平時風平浪靜時,我們都會覺得一切可以接受;但是,當有了具體的事件時,價格的作用,就經常被忽略。

主持人很妙地跑到街上問民眾:發國難財對不對?所有人都回答他:你到底在想什麼?發國難財是不對的。接著,主持人又跑去採訪了3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,問他們發國難財對不對?

1位是1992年諾貝爾獎得主加里·貝克(Gary Becker),他說:發國難財是增加供給的最好辦法,應該要予鼓勵。

2位是2002年諾獎得主佛農·史密斯(Vernon Smith),他說:發國難財是好事。

3位是1976年諾獎得主彌爾頓·佛里德曼(Milton Friedman),他說:發國難財的人是在救別人的命,他們應該得到獎章,而不是得到懲罰。

在中國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件。多年前,貴州發生旱災,當地嚴重缺水。這時候,有志願者跑到災區送礦泉水。這種精神是令人敬佩的。結果,發生了一個特別的現象,當志願者把礦泉水送到當地人手上,當地人並沒有喝這些礦泉水。當地人把礦泉水賣了,再用這些錢去買更髒一點的水。為什麼會這樣呢?因為當地人不需要這麼少且這麼乾淨的水;他們需要多一些,但是稍微不乾淨的水。

這就是在149篇分享中,哈耶克所說的知識。是一種關於誰在什麼地方、需要什麼品質、數量、願意用什麼代價購買的具體資訊。

所有志願的行為都是令人敬佩的。但是,志願的效果通常都是有限的。不管你是不是願意免費給別人送礦泉水,但是,更重要的是,請你千萬不要阻止那些高價出售礦泉水的人。

因為當你阻止別人發國難財,阻止別人高價出售礦泉水,這些人就會消失不見。造成的結果很簡單,就是水的供給會更少。因此,阻止一些人發國難財的直接影響,是讓那些受害者的處境變得更糟。這就是我們常說的,經濟學是一門關於事與願違規律的學問。

三、價格不是請客吃飯,價格永遠起調節的作用

學習經濟學得到最大的啟發之一,就是要把願望和結果分開來看。願望是一回事;願望造成的結果是另一回事。有人想買最便宜的蘋果,當他進入市場,尋找最便宜的蘋果的時候,他尋找這個行為本身,就已經讓蘋果價格上升了;有人想賣最貴的蘋果,當他進入市場,想用最高的價格把蘋果賣出去的時候,他的行為本身,就已經讓蘋果價格下跌了。因此,發國難財的人,他們本身的行為,就會增加供給;同時也使商品的價格下跌,緩解供需之間的矛盾。

春節回家過年時,總會遇到交通運輸工具漲價。有人會認為這是惡意漲價。在消費者角度來看,有什麼漲價不是惡意的?但是,你要想想,如果不漲價,憑什麼輪到你來搭車?業者又憑什麼要在過年期間,為你提供服務?

有些人會認為,漲價只是治標,要治本應該要增加供給才對。薛兆豐老師的回答是:供給永遠是不夠的。在供給不夠的情況下,價格永遠具有調節的作用。價格不是請客吃飯,不是開玩笑的。

我們在便利商店看到茶葉蛋一顆標價8元。你知道這代表什麼意思嗎?這代表的是,它清楚地告訴大家,口袋裡只有7元的人,請你不要碰我,我在等的是口袋裡有8元以上的人。

總結以上,今天分享“攔路搶劫”和“乘人之危”之間的區別。發國難財在情感上我們難以接受;但實際效果卻是給受災者更多的選擇和幫助。鼓勵發國難財的人,才能讓問題得到更好的解決,他們應該得到獎勵,而不是懲罰。

本日思考題:如果有一種商品是壟斷性的,它的供給量受到嚴格的控制,那麼它是否適用我們今天分享的內容?也就是說,供給不自由,價格是否還有意義?

歡迎你的我留言和我一起分享、一起討論,我們下次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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