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和各位談談薛兆豐老師“北大經濟學課”專欄裡的一篇文章心得。

今天我們來把科斯定律做個回顧。之前我們提到牛吃小麥、火車噴出火星引燃亞麻,這些關於科斯定律所產生的爭議。這些例子都是生活中就在發生的事,也許我們早就有一套理所當然的見解,但是從沒想過它的合理性。或許我們可以透過畫思維導圖、做筆記、互相討論、彼此分享心得等方式,讓自己更有收穫。

科斯定律需要反復思考。你要想想,科斯因為他的想法得到諾貝爾經濟學獎。這個獎哪有這麼簡單就得到,如果這只是普通常識,大家都沒有不同意見,怎麼可能會得獎?真理就是愈辯愈明,反復思考,你才能更明白當中的意義和價值。

有些人可能會認為,科斯定律講的就是“勝者為王、成王敗寇”的道理。在短期來看是這樣的;但長期的角度來看,是弊大於利的。科斯定律為什麼可以解釋這麼多的現象?首先,我們先不談“應不應該”,這世界應該怎樣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。我們先看看這個世界本來是怎樣的。

鑽石是不是從礦工手裡,最後轉移到白富美手裡?垃圾最後是不是倒入垃圾處理廠?道路使用權是不是越來越讓位給汽車?首先我們要看的,這世界的規律是不是這樣的?然後再討論“應不應該”。更重要的是,當我們在討論“應不應該”也就是“道德規範”時要明白,道德規範是依據效率的考量而發生改變的。

074篇討論馬糞的故事時,有提到科斯定律的基本含義:只要交易費用足夠低,無論資源歸誰所有,資源的用途應該是一樣的,誰用得好資源就歸誰用;誰避免意外的成本更低,誰避免意外的責任就更大。

薛兆豐老師舉了男人和女人的例子:任何傷害都是互相的。當女孩在路上被流氓欺負,明顯就是流氓欺負人,女孩也要負一定的責任嗎?這就像火星遇到亞麻會產生巨大的麻煩;男人遇到女人,也同樣會產生巨大的麻煩。這麻煩該由誰來負責呢?我們可以選擇把全部的男人管住或是把全部的女人管住,都可以避免麻煩。那麼,剩下的就是到底是管住男人的成本高?或是管住女人的成本高?

在火星和亞麻的例子裡,我們寧願管亞麻比較容易,把亞麻移開的成本較低。從歷史的角度、從全球的角度看,管住一群男人可不容易;但管住女人,或是說把一個女人管住,相對容易多了。在歷史上,就會看到許多國家,都會約束女人不能隨便上街、不能拋頭露面、不能隨便和男人說說笑笑等,以道德規範的方式,對女人做出約束。因為管女人成本較低,所以責任就落到女人身上。

但是在今天這個時代,情況已經大為改變。由於世界戰爭減少、技術的進步,社會上白領工作,有愈來愈多的女人可以勝任。禁錮女人的成本變得越來越高,我們已經逐漸無法承受,把女人關在家裡,所要付出的成本,成本就是放棄了的最大代價。這時候,檢點、守規矩,這些責任就有越來越多移向男人身上了。

科斯定律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完全理解的,需要不斷地思考。科斯定律最主要的含義是:只要交易費用足夠低,不論資源歸誰所有,資源的用途都是一樣的。在理解科斯定律時,你應該注意以下五點:

一、資源歸誰所有,資源做什麼用途,都跟產權的所有者無關。牛該不該吃小麥,最後是根據誰能夠產生更大的效益決定的,跟所有者是誰無關。

二、與當事人的數量也無關。工廠和鄰居之間的數目,可能是1個、10個、100個,但這沒有人數的關係,看的是經濟價值。

三、和誰該不該補償也沒有關係。重要的是這項資源最後歸誰所有。以火車和亞麻案為例:在1914年,這個案子的判決是要賠償的,因為當時大家都覺得火車是有責任的。當時的福爾摩斯法官也認為火車是應該要賠償的,但他的結案陳詞說明了另一個觀點。

自從這個案子之後,人們越來越覺得責任在放亞麻的農夫身上,而不是火車的時候,人的觀念逐漸在改變,責任劃分也在改變,將來有可能就不用賠償了。所以,賠不賠償,不是科斯定律的重點,而是這項稀缺的資源,最後會使用在什麼樣的用途上。

四、承接上面的觀點,隨著觀念的改變,原來要賠的,未來可能就不需要賠償了。

五、和誰的收入高低沒有關係。鐵路的收入可能會比農夫更高,但並不見得收入更高的人,他們的責任就更大。誰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代價更低,誰的責任就更大,跟他賺多少錢沒有關係。

薛兆豐老師以電視台廣告不實為例:電視台播放廣告,如果廣告不實,電視台要不要負責任?許多人的觀點是電視台賺很多錢,所以應該負責任。但是從科斯定律來看,問題的核心,應該是誰更容易避免誤導,是電視台或是做廣告的企業?

電視台投放的廣告類型眾多,如果還有辨識功能,那就要成立特別單位,還要聘請各領域人才,才有可能達成這項驗證功能;但是如果責任放到做廣告的企業上,他們對自己的產品最了解,他們當然應該負有更高的責任。如果是這樣,整個社會避免被廣告誤導的成本,就能夠降到最低。

當然,另一個重點是,在科斯定律中的前提:“只要交易費用足夠低”。如果交易費用不夠低怎麼辦?這部分會在之後陸續討論。

最後有關074篇文章的思考題:垃圾分類法,有助於環保嗎?我們的問題是垃圾分類法,能不能促進環保。這個核心的問題是,垃圾分類的這項工作是交給每個人來做?還是交給工廠最後統一處理?哪個成本更低。

學習垃圾分類是有成本的。在日本垃圾分類的種類更是多的有點嚇人,手上拿一個垃圾,要每次都精準的分出,它是哪一類,這可不見得是件簡單的事情。更何況一件垃圾,如果不同部位分屬不同分類時,這情況可就更複雜了,要完全辨識清楚,這需要更高的成本。

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,讓民眾做垃圾分類,帶來的好處是微小的;但是要讓垃圾分開來運送的成本是巨大的。另一層面的問題是,分類都不會出錯嗎?垃圾分類後,到了垃圾處理廠,他們還要不要再處理一次?處理廠的人信不信民眾的分類?

日本的垃圾處理廠就曾經向政府提出,減少甚至完全取消民眾垃圾分類,因為集中處理更有效率。但是反對的卻是已經養成習慣的民眾,不讓他們分還不行,當然有一部分人打著的是環保的口號。這沒有對錯的問題。

另外,這是我自己的觀察,之前上班時每週午餐選項之一是麥當勞。我長時間的觀察過麥當勞垃圾處理法,後來也去過其他門市看過,都滿一致的。他們的做法是,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有可、不可回收兩種,但是服務生在處理垃圾時,並不太觀注是不是能回收,都是直接倒進去桶子裡,然後快滿了,就拿棒子用力往下壓,真的不能再裝垃圾了,就打包起來放到垃圾集中區。這個觀察,似乎多少能應驗一些科斯定律。

以上,是對科斯定律的回顧。歡迎你的我留言和我一起分享、一起討論,我們下次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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