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和各位談談薛兆豐老師“北大經濟學課”專欄裡的一篇文章心得。

今天開始談交易費用。社會上各種制度安排,包含法律條文、家庭、風俗習慣、輿論等,都會產生交易費用。因此,有人群的地方就有交易費用。

一、交易費用的定義

之前介紹科斯定律時,有提到交易費用,但是並沒有特別的說明這個概念。科學思維的方式,有時候會採用,先把問題推理出一個極致的理想狀況,然後再把現實條件,一點點的加上去。

科斯告訴我們,所有的傷害都是互相的,但他只把傷害視為對資源的爭搶。誰能把資源用得更好,資源最後很可能就落到誰手上。之前在介紹火星和亞麻、在介紹牛吃小麥時,都有一個前提假設,就是所有資源都屬於同一人所有。

當這些資源都屬於同一人所有,他做考量時,就幾乎不用成本,只要說服自己就可以了。但現實生活中,問題哪有這麼簡單。就算只是一個人,也有可能今天和明天的想法就不同了;更何況,現實生活中,經常是兩個人、甚至是更多人之間,要共同達成資源爭搶的協定。

例如,人們議價的過程中,彼此隱藏自己的真實想法,或是虛張聲勢,彼此互不信任;又或者彼此語言不通、距離很遠等問題,我們都可以稱之為“交易費用”。

經濟學家張五常給“交易費用”下了一個廣泛的定義:凡是在一個人的社會裡不存在的,但是在多人的社會裡存在的成本,即稱為交易費用。

只有一個人存在的社會,那是一個想像。但是一個人的社會,也會有成本,他打算抓魚,就不能去種菜;他要蓋房子,就不能種田。成本是放棄了的最大代價。所以,就算是一個人,還是會有成本。

有些成本是一個人的社會裡不需要存在的,例如:他不用幫自己的房屋設裝鎖、不用和別人打官司、不用有人來監督他工作是否勤勞、不用給他獎懲。但是,這些活動,在一個人以上的社會,就必然會存在。這些活動所產生的費用,就稱之為“交易費用”。

二、科斯的經濟學忠告

科斯定律:當交易費用為零時,不管產權歸誰,資源都會落到最有價值的用途上。這是科斯定律的普遍解釋。但是許多人經常產生誤解,以為科斯說現實生活的交易費用為零。事實上,科斯要說的,反而是現實生活中的交易費用可大了。要達到他所推測的那個結果“資源不管歸誰所有,資源都會落到最有價值的用途上”,這當中有很多的障礙。

因此,科斯在1990年特意寫了一篇“社會成本問題的筆記”("Notes on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")的文章,這也是他1960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後,時隔30年,特別做出澄清的文章。

在這篇文章中,他提到:“我從沒有說過,現實生活中的交易費用是零。現實生活中的交易費用是很高的。這正是我想要勸我的經濟學同行們,要離開並且放棄的世界。不要活在那個以為交易費是零,以為只要一個政策,人們就能夠執行的社會裡面。你要看到,現實生活中,種種的困難和障礙。我們必須思考、關心現實生活中的問題,而不是黑板上的問題”。這是科斯給我們的忠告。

三、科斯對中國經濟學人的期許

科斯在2013年去世,享年103歲。2010年科斯100歲時,在芝加哥大學法學院參加研討會,邀請20多位來中國的經濟學家進行研討。他在會中提到:中國人口多,你們這些經濟學家,在中國形成的影響,就會比別的國家更大;中國的經濟學還沒有完全成形,不像西方已經走上了歧途,用了大量的數學,走上了僵化的道路。而中國的經濟學,還沒有完全的僵化,所以還有希望。科斯最後的忠告,還是要大家關注真實世界的經濟學,而不是黑板經濟學。

四、現實中交易費用可能高不可攀

回到交易費用的問題。薛兆豐老師舉了工廠排放黑煙的例子:工廠排放黑煙,假設周圍5戶居民,每戶遭受的損失是100元。因此,黑煙造成的傷害是500元。

只要工廠裝一個50元的過濾器,居民的健康就有保障。這時候,依據科斯定律,在沒有交易費用的情況下,無論法官把污染權判給居民或是工廠,工廠最後都會裝上過濾器。

如果法官判工廠不能污染居民,工廠就會自己出50元裝過濾器;如果法官判工廠可以排黑煙,5戶居民一戶拿出10元,去跟工廠說:我幫你裝一個過濾器吧。因此,在這種交易費用為零的情況下,不管污染權歸誰,過濾器都會被裝上。這就是科斯定律的含義。

現實中哪有這麼好的事?你想想,5戶居民要一戶出10元,這可是非常困難的事。一定會有計較出現,為什麼要用戶數計算?用人數計算行不行?你住的比較近,我住比較遠,你應該多出點;你家比較有錢,你多出點行不行?這些都是現實生活中的交易費用,而且這些交易費用,有可能會大到讓整個交易沒有辦法完成的地步。

五、風俗習慣與道德規範為何重要

我舉一個在我住的社區發生的例子:我家是5樓有電梯的公寓。電梯每個月會產生公共費用,就會有某些住戶計較他的使用率低,應該少繳錢,住越高層應該繳越多。這聽起來實在有點鬼扯的論點,但這真的發生了。

因此,在有些情況下,由於存在交易費用的障礙,權利和責任的分配,無法達到最優化的程度。這時候,如果能有協力廠商,例如政府、或一些有辦法的人,他看到了資源分配的方向,他們運用手上的權利,對資源進行重新調配,就可能有效地促進資源的分配。而這就是制度、風俗、習慣,甚至是政府、法院等,存在的最基本理由;就是對資源、責任、權利,進行初始的界定。

當交易費用為零時,任何資源怎麼分配都可以,因為可以重新達成協議,重新落到用途價值更高的人手上。但是因為現實生活中的阻力太多,交易費用很高,所以,初始的分配就變得很重要、制度就變得很重要、習俗就變得很重要、道德規範就變得很重要。

六、風俗習慣與道德規範節省交易費用

在我們的生活中,有許多的習俗、規矩可能100年也沒改變過。一切都是沿襲祖制、依循往例。這樣的做法,真正的作用就是節省了我們重新計算,重新討價還價,重新和別人協商的成本。所以,想要改變現狀,應該要先瞭解其存在的原因,這些因素能夠存在如此長久的背後價值是什麼。

以酒駕為例:如果這世界的交易費用為零,那我們就不需要規定禁止酒駕,因為愛喝酒的司機和路上的行人可以達成協議。行人可以問喝酒的司機:你能不能花錢請人開車?如果喝酒的司機說不願意,那麼行人就會說:那我出錢,幫你找人代駕。這是理想狀況。

但現實生活中,任何一個人要在街上,辨識出哪位司機打算喝酒開車,這是不可能的事情;你要和他們協商幫他們請一個代駕,也是不可能的事情。這時候,規則就變得非常重要。

訂定喝酒就不能開車的規則,對愛喝酒的司機來說,是剝奪他開車的特權。他可能會說:酒後駕車本身沒有犯罪,撞到人才算犯罪,為什麼不等他犯罪了再來處罰他?為什麼喝了酒開車,就開始處罰他?

這是因為我們都知道,要避免交通意外,各方要付出的成本是不一樣的。路人要付出的成本非常的高,他要識別路上的哪輛車是酒後駕車,這樣的成本是極高的。

相反的,司機在喝酒前,就知道自己要喝酒了,就先請好代駕,或搭計程車,這樣的成本是相對低的。所以,我們的風俗習慣、道德規範,就把避免意外的責任,加到司機身上,形成了禁止酒駕的法律。

總結以上,科斯定律:資源不管是誰擁有,它最後都會落到使用價值最高的人手上。這是一種理想狀態,跟現實生活有很大的差距。現實生活中,到處都有交易費用。因此,制度、風俗、習慣等,就變得非常重要,因為它們是所有權利和責任的初始界定。

本日思考題:請你再舉一個例子,你認為它是合理的社會習俗,因為它能夠把責任界定給比較容易避免意外的人來承擔,或是資源界定給合適的人使用。

歡迎你的我留言和我一起分享、一起討論,我們下次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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